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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学院校园网主页新闻发布制度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12-30 】

1、校园门户网站主页发布的新闻,须经党委宣传部修改、审查后方可发布。

2、各部门拟在校园网主页发布的新闻稿件,统一以电子稿形式(含图片)送党委宣传部,或发送到党委宣传部邮箱asxyxcb@163.com

3、新闻稿件报送时效为:新闻不得超过24小时,即上午产生的新闻必须在第二天上午11:00前报送党委宣传部,下午产生的新闻必须在第二天下午17:00前报送党委宣传部。

4、学校重大或重要的新闻稿件,须报送学院领导审阅批准后方能发布。凡涉及学院领导在校内外各种活动的稿件,须经学院领导本人同意后,方可送党委宣传部发布。

5、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文责自负”的原则。各部门拟发布于校园网主页的新闻稿件,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方可报送党委宣传部;各部门对稿件内容的政治性、准确性、真实性等负全责。宣传部对各部门报送的稿件应进行选择性。

6、学校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报道,由党委宣传部会同党政办安排撰写稿件;由多个部门共同承办的活动、会议的报道,由牵头部门安排撰写稿件;校级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成立了相关宣传报道组的,由该活动组委会宣传报道组负责撰写稿件;部门的活动和会议由部门安排撰写稿件;学校学生组织开展的活动,由学生组织安排撰写稿件。

上述活动和会议,也可由宣传部学生记者团采访撰写稿件。

7、涉密国家机密和不宜宣传报道的,不得采访报道。

8、为维护校园网主页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部门一般性新闻,如日常工作、工作例会、常规活动等,可以在本部门的网页上发布,校园网主页一般不予发布。

9、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10、本规定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