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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清明期间开展“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08浏览量:

安学院党宣发[2019]18号


各二级学院党委、附中党委:

近日,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了《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在清明期间开展“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文件。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认真按照要求开展至少一项以上的活动,并于4月20日之前将相关文字、图片、简报、视频等工作资料汇总发送至宣传部邮箱asxyxcb@163.com。

联系人:蒋欣原

办公电话:33228401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在清明期间开展“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安顺学院党委宣传部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