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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学院校园内悬挂张贴宣传横幅标语的管理规定

【来源: | 发布日期:2022-04-06 】

为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营造和谐、文明的校园文化环境,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规范校园内宣传横幅标语等悬挂张贴,现就相关工作规定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校园内悬挂宣传横幅标语等,如工作宣传需要悬挂,需经相关部门、程序批准后方可悬挂。各类纸质通知、相关活动海报等只能张贴在指定的校园张贴栏内或专用展板上。

宣传横幅的内容、制作和悬挂要符合要求,统一规范。内容必须符合意识形态审核标准,始终坚持正确方向和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用语准确、用字规范。宣传横幅标语等在活动开始前三日内悬挂,活动结束五日内拆除(如需延长悬挂时间,请在审批表注明)。横幅的制作要统一标准(一般为红底白字),整洁有序,悬挂期间,悬挂单位要注意保持横幅的完好性。

二、加强对悬挂宣传横幅标语等工作的管理。按照“谁悬挂、谁负责”的原则,宣传横幅标语等的管理实行审核审批登记备案制度,由“填写申请表—申请单位领导审核—党委宣传部审定备案—悬挂—拆除”等过程构成。申请单位自我审核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各单位有关工作的宣传横幅标语等由本部门负责审核(食堂经营者悬挂宣传横幅标语由后勤处审核、校学生会、社团等悬挂宣传横幅标语由团委审核)。

(二)与校内各单位有业务联系的校外单位的公益性、非盈利性宣传横幅标语等,由本部门初审,报党委宣传部审核。

(三)校属各学院、团委等单位组织几个小时的临时活动(如篮球赛等校园比赛),可以临时悬挂宣传横幅标语,但是须在活动结束后立即清理,恢复地点原状。

四、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实行分工负责和归口管理制度,党委宣传部负责悬挂横幅内容的最终审定备案;保卫处负责悬挂横幅位置的安全审查;后勤处负责悬挂横幅位置的卫生监督、清洁管理。因工作需要,在非经常性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处悬挂宣传横幅标语的,需经党委宣传部、保卫处、后勤处审核,到党委宣传部登记备案后,在规定时间和规定地点进行悬挂。

五、做好安全责任认定工作。各单位要与悬挂宣传横幅标语的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明确施工前、中、后安全责任主体为施工方,确保施工人员及悬挂物品安全。

六、坚持“谁悬挂、谁拆除、谁清理”的原则,凡是组织悬挂宣传横幅、海报、标语等的单位和个人,须在活动结束五日内对悬挂和张贴的宣传品进行清理,恢复地点原状。

七、凡是没有按时拆除和清除的,后勤处有权予以拆除和清除。学校将不定期对违规、过期悬挂和张贴宣传横幅标语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

八、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党委宣传部。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安顺学院横幅标语悬挂备案申请表(一式两份)

申请部门


申请时间


申请人


联系电话


横幅(标语)

内容


悬挂地点

[ ]学校大门口[ ]礼堂门口[ ]学术报告厅门口[ ]教学楼区域[ ]宿舍区域[ ]实验楼区域[ ]食堂区域[ ]篮球场区域[ ]田径场[ ]图书馆区域[ ]其他位置

悬挂起止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所在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月日

党委宣传部

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月日

注:1.本表可在党委宣传部网站下载,一式两份,申请单位、党委宣传部各一份。请需要悬挂部门签字盖章后拿到宣传部备案(可传电子版)。

2.校园内横幅、标语悬挂的时间不超过5天,如特殊情况需延长的,不超过7天。期满后,由悬挂部门自行拆除。党委宣传部对超期未拆除的将进行登记,并定期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