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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学院门户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制度(暂行)

【来源: | 发布日期:2012-10-08 】

为了充分发挥安顺学院门户网站的作用,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依据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门户网站信息采集整理

 

1、安顺学院门户网站以发布安顺学院新闻、通知公告信息为主,重点发布学院动态信息、政策法规信息、教务公开信息以及其他与学院工作相关的信息。

 

2、安顺学院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来自于学院各系(部)、处(室)、中心。各部门应按学院网站所设栏目要求,积极主动、准确及时地提供信息,利用学院网站搞好对外宣传。

 

3、学院各系(部)、处(室)、中心在本部门网站发布的信息通过网站管理系统上报学院门户网站。

 

4、学院网站栏目信息的采集、更新实行部门负责制,责任分工按安顺学院网站建设领导小组有关规定执行;工作动态信息由网站信息采集人员在安顺网站信息管理系统内采集。

 

二、信息的报送、审核与发布

 

1、网站信息发布应遵循,一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二是涉密不上网的原则;三是坚持分级管理的原则;四是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学院网站发布的信息均为非密级信息,涉密信息不得上网发布。

 

2、学院各系(部)、处(室)、中心负责本部门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网站信息的报送、审批、发布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发布的信息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经过审批以后才能进行发布。

 

3、部门网站信息的报送、审核与发布机制

 

①学院各系(部)、处(室)、中心报送的信息应具有真实性、较强的时效性。对于转载信息,必须详细注明作者和出处。

 

②学院各系(部)、处(室)、中心二级网站信息的报送、审核、发布流程为:主办人员拟写、部门负责人审批、部门信息管理员发布。涉密信息严禁在网站发布,重要及敏感信息由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负责人审核后报学院领导审定。对涉及整个安顺学院工作的公告、通知等,由安顺学院党政办公室信息发布人员统一负责发布。

 

③二级网站信息的报送、审核、发布流程,由各系(部)、处(室)、中心网站承办单位确定。信息的发布必须严格履行审核程序,确保信息的安全、真实、及时。

 

④各部门对本部门发布的信息必须进行文本登记备案。

 

4、信息公开栏目内容,由各系(部)、处(室)、中心自行报送、初审、审核和最终发布到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前,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保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查后再发布。

 

5、书记、院长信箱等互动栏目各模块内容,由党政办公室负责提供模式及内容,主办单位要全力协助网站管理维护人员,完成各相关诉求的回复与处理。

 

三、信息管理

 

安顺学院网站管理平台建有统一的信息审核、登记、发布管理后台,各系(部)、处(室)、中心要专人进行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加强对网上信息的监控和检测,防范有害信息网上传播。

 

四、门户网站栏目动态信息发布分工

 

学院新闻 党委宣传部负责

 

通知公告 党政办公室负责

 

学院概况 党政办公室负责

 

教学部门 教务处负责

 

管理机构 党政办公室负责

 

党建思政 马列部、学工部、组织部负责

 

学生工作 学工部负责

 

教学研究 教务处负责

 

招生就业 学工部负责

 

合作交流 党政办公室负责

 

继续教育 成教部负责

 

校园文化 宣传部负责

 

图书文献 图书馆负责

 

管理系统 计算机与网络管理中心负责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