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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学院学生记者团章程

【来源: | 发布日期:2012-10-19 】

(2012年10月18日安顺学院学生记者团成立大会通过)

 

第一章 总 纲

 

第一条 安顺学院学生记者团是安顺学院党委宣传部领导并管理的学生组织,其成员来自热爱新闻创作并具备一定的写作、摄影、播音或编辑能力的在校大学生。为规范和加强学生记者团管理,保证学生记者团切实履行职责、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生记者团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和团结、稳定、鼓劲的方针;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新闻采访报道,宣传学校发展,展现师生精神风貌;切实反映广大师生心声,贴近校园生活,丰富校园文化。学生记者团应努力增强政治意识、新闻意识、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新闻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三条 本章程系安顺学院学生记者团基本原则,具体管理细则另行规定。

 

第二章 宗旨与任务

 

第四条 安顺学院学生记者团宗旨是关注身边焦点,讲述校园故事;发现同学心声,记录学校发展;活跃校园舆论,发展校园文化。

 

第五条 安顺学院学生记者团任务是积极主动地开展新闻采访、信息收集、编辑工作,为《安顺学院报》、校园网及广播站及校外媒体提供必要的稿件,宣传报道学校改革发展、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学校好人好事等,努力营造良好宣传舆论氛围。

 

第三章 招新工作

 

第六条 凡热爱新闻创作并具备一定的写作、摄影、编辑及播音能力,有志于从事新闻传播事业的在校一、二、三年级学生均可申请报名参加安顺学院学生记者团。在各类报纸、刊物上发表文章者优先录取。

 

第七条 安顺学院学生记者团每年秋季招收新成员,吸纳全校各院系精英。招新应公正公平公开。每次招新前应由安顺学院学生记者团团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招新人数,也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不定时招新。

 

第八条 凡报名加入学生记者团,须经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通过后,由宣传部指导教师组织培训。培训期满,根据本人表现,由学生记者团团务委员会讨论是否聘为正式学生记者。

 

第九条 新成员自加入学生记者团之日起,须认真领会学生记者团章程,遵守学生记者团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及学生记者团形象和声誉。凡做有损学校及学生记者团形象与声誉的成员将进行严肃地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进行公开书面检讨,直至开除团籍。

 

第四章 机构设置和干部选举

 

第十条 安顺学院学生记者团由编辑部、采访部、摄影部、播音部四个常设职能部门组成,必要时可增设部门。

 

第十一条 安顺学院学生记者团设团务委员会。团务委员会由团长、副团长、秘书长和各部主任组成。团务委员会负责讨论决定记者团重大工作。宣传部指导教师指导团务委员会工作。

 

第十二条 安顺学院学生记者团设团长1名,副团长若干名,秘书长1名(由编辑部主任兼任),各部设正、副主任各1名,各部主任兼任副团长。

 

第十三条 学生记者团团长由党委宣传部提名和公开选举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各部正、副主任均由学生记者团各部成员选举产生。

 

第十四条 记者团实行团长负责制,团长负总责,副团长、秘书长协助团长分管具体部门,主任、副主任全面负责本部门工作,团长、副团长、各部副主任、秘书长接受记者团全体成员监督。

 

第五章 权利与义务

 

第十五条 记者团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学生记者团成员有接受记者团培训、参加记者团各项活动的权利。

 

(二)学生记者团成员有权对团内工作和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有权对团内干部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

 

(三)学生记者团老成员应当帮助新成员熟悉新闻业务和其它工作,新老成员应互相尊重、互相学习。

 

(四)学生记者团成员享有团内选举权、被选举权;享有评先评优权利。

 

第十六条 记者团成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规章制度,承担工作任务。

 

(二)维护学校和学生记者团形象,积极对外宣传,按时完成团内安排的各项任务。

 

(三)学生记者团成员应加强与校党委宣传部教师沟通、交流。

 

(四)学生记者团成员应本着提高自身思想理论水平、写作水平,锻炼自身才能,为学校服务的工作态度,勤勤恳恳、踏踏实实工作。

 

(五)学生记者团成员应以主人翁态度,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做好学生记者团的工作。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在传播方式日益多元化、媒体技术手段日益先进、国际交流日益频繁的新形势下,安顺学院学生记者团要高度重视媒体新技术的培养,在招收新团员及平时管理中对网络技术人才进行重点培养。

 

第十八条 先进的社团文化是一个社团永葆活力的根本。学生记者团团务委员会与全体团员应加强社团文化与品牌建设,由团内专人进行品牌和社团文化的策划与推广

 

第十九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为安顺学院学生记者团团务委员会。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2012年10月18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