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安顺学院学生记者团管理制度

【来源: | 发布日期:2012-11-15 】

(2012年10月18日安顺学院学生记者团成立大会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安顺学院学生记者团的管理,保证学生记者团切实履行职责、健康发展,根据《安顺学院学生记者团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安顺学院学生记者团成员须遵守本规定,不得违反。未尽事宜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据相关程序和规定予以补充。

 

第三条 本制度的修改、解释属安顺学院记者团团务委员会,其修改须三分之二以上团务委员会成员通过,解释须三分之二以上团务委员会成员的同意。

 

第四条 本制度自2012年10月18日起实施。

 

第二章 入团与退团

 

第五条 凡热爱新闻创作并具备一定的写作、摄影、编辑及播音能力,有志于从事新闻传播事业的在校一、二、三年级学生均可申请报名参加安顺学院学生记者团。

 

第六条 凡报名加入学生记者团,必须经过以下几个程序:

 

(一)填写学生记者团报名表;

 

(二)进行笔试和面试;

 

(三)笔试、面试通过后,将由宣传部老师安排组织培训;

 

(四)考核期满,根据期间本人表现,由学生记者团团务委员会会议讨论方可确定聘为正式学生记者并报宣传部备案。

 

第七条 新成员入团后必须经过2个月的综合考核。考核由团务委员会执行,内容包括例会出勤、活动参与、新闻业务等。淘汰人员由团务委员会决定并由宣传部备案。

 

第八条 若成员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参加记者团的活动,须向记者团说明情况并递交退团申请,记者团团务委员会同意方可退团并报宣传部备案;若成员违反记者团的相关规章制度且规劝无效,记者团团务委员会有权要求本人退团或作自动退团处理,并视情况决定是否通报其所在系。因违反规定被强制退团的团员不得再参加记者团组织的任何形式的活动。

 

第三章 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 记者团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记者团成员有权参加学校有关的采访报道,并以学生记者或见习学生记者名义在校内收集各类新闻素材,采写的新闻稿件(含图片新闻)以学生记者或见习学生记者名义在学校媒体发表;

 

(二)学生记者团成员有权对本团工作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并有权监督团内各部门负责人的工作;

 

(三)见习学生记者经考核方可成为正式学生记者,并颁发学生记者证;

 

(四)学生记者团全体成员有接受记者团培训、参加记者团各项活动的权利;

 

(五)学生记者团成员可行使团内的选举权、被选举权;

 

(六)学生记者团成员有申请退团的权利。

 

第十条 学生记者团成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爱护公共财物,维护记者团的形象和声誉。

 

(二)每月召开1次记者团全体大会。成员必须准时参加,如有特殊事宜不能到会者,必须提前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团长或副团长请假。请人代假或事后请假均为无效,如中途有特殊情况需退场者,应向各部主任请假,待批准后方可离场,如有代人签到,则双方均视为缺席。

 

(三)努力学习,提高个人新闻理论素养,必须参加记者团组织的新闻业务培训等,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席。

 

(四)主动帮助新成员熟悉新闻业务和其他工作。如了解记者团历史与文化,熟悉新闻采写的流程与技巧等。新老成员之间应互相尊重、互相学习。

 

(五)积极承担新闻采编任务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必须在规定日期之前向宣传部指导教师或团长说明情况。对未完成任务又未说明情况的成员,将取消其在之后两周内接受任务的资格。

 

(六)经常浏览安顺学院新闻网,间隔不能超过2天。

 

第四章 各部职责

 

第十一条 学生记者团各部门职责:

 

(一)采访部职责

 

1.按照宣传部指导教师或记者团安排,派出记者进行采访;

 

2.主动发现、收集新闻线索并进行采访,组织采写与我校或我校师生有关的报道;

 

3.督促记者在新闻事件发生后12小时内将撰写的稿件交到编辑部;

 

4.采访部成员每月至少交新闻稿3篇,采用至少2篇;

 

5.与摄影部互通采访信息,共同采访;

 

6.按月统计稿件并报团部;

 

7.做好资料留存和归档工作。

 

(二)摄影部职责

 

1.按照宣传部指导教师或记者团安排,派出摄影记者进行采访;

 

2.主动发现、收集图片新闻线索,采集与我校或我校师生有关的图片新闻,也可采写文字新闻稿;

 

3.与采访部互通采访信息,共同采访;

 

4.拍摄校园内自然、人文风景等;

 

5.督促摄影记者在新闻事件发生后12小时内将摄影照片交到编辑部;

 

6.摄影部成员每月至少交新闻稿3篇,采用至少2篇;

 

7.按月统计稿件并报团部;

 

8.做好资料留存和归档工作。

 

(三)编辑部职责

 

1.在收到采访部、摄影部提供的文字、图片稿件12小时内,认真完成修改、编辑和初审工作并报宣传部审核决定发布或不予发布;

 

2.督促采访部、摄影部按时交稿;

 

3.安排值班编辑在记者团办公室值班,负责修改、初审和向宣传部报送稿件;

 

4.值班编辑每天浏览学校网站及各二级网站,及时下载二级网站的新闻并修改报宣传部审核后在学校新闻网发布;

 

5.值班编辑每天浏览学校网站及各二级网站,发现问题后及时报宣传部;

 

6.负责其它事务工作;

 

7.按月统计改审稿件并报团部;

 

8.做好资料留存和归档工作。

 

(四)播音部职责

 

1.策划播音节目和内容;

 

2.及时播出主流媒体的有关报道;

 

3.播出宣传部审核的新闻报道以及其它稿件;

 

4.负责学校大型活动的播音工作;

 

5.管理和维护好播音器材;

 

6.按月统计播音情况并报团部;

 

7.做好播音内容的留存和归档工作。

 

第五章 团部管理

 

第十二条 团长主持召开团务委员会会议,若团长因事不在,由常务副团长主持。团务委员会会议至少每两周举行1次,讨论和总结近期工作,安排布置工作。无特殊原因,团务委员会成员不得缺席或中途离场。

 

第十三条 团长全面负责和协调团内外各项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安排工作,召集记者团会议,指导、监督各部工作,并及时向宣传部指导教师汇报团内活动安排和其它事务。

 

第十四条 副团长和秘书长应积极协助团长和各部主任处理好各项事务,指导并督促所分管的各部门及时完成工作。团长无法行使职务时,常务副团长代行团长职责。

 

第十五条 团内各个部门实行明确的责任分工,在实际工作中要团结协作,各部门主任、副主任应积极协助团长做好团内工作,对本部工作负全责,完成团长分配的其他临时任务。各部主任、副主任在日常活动中都必须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协调好本部门团员的工作。

 

第十六条 记者团团部为所有成员建立档案,作为重要资料保存。毕业时经记者团团务委员会鉴定、校党委宣传部审核后投入学生档案。

 

第五章 学生记者的管理

 

第十七条 见习记者转为正式记者后颁发《安顺学院学生记者证》,所需条件按在媒体上采用的稿件数计算:

 

(一)采访部、摄影部每人每月发表稿件数量不得少于2篇;

 

(二)编辑部每人每月发表稿件数量不得少于1篇;

 

(三)播音部人员也可采访,但不作发表稿件数量的要求。

 

第十八条 学生记者不得将《安顺学院学生记者证》转借他人、抵押,不得用作其他无关用途;如有丢失,应立即向指导教师报告,申请补发;证件有效期至持有者离校时止;对取消其“学生记者”资格者,将收回证件。

 

第十九条 学生采访注意事项: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宣传工作纪律,遵守社会公德,遵守职业道德;

 

(二)采访时须佩戴《安顺学院学生记者证》;

 

(三)文明礼貌,大方得体,语言规范,着装整洁;

 

(四)不得强行采访,不得在上课时进入教室采访;

 

(五)学校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由宣传部安排采访;未经宣传部同意,不得采访校领导和外出采访。

 

(六)凡涉及国家秘密的或者有不良政治影响的事项,不得采访。

 

第六章 奖励与惩处

 

第二十条 团务委员会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成员,报宣传部进行表彰奖励,并推荐参加学校评先评优。

 

第二十一条 对组织上安排进行采访的记者,无正当原因未采访报道或延误采访报道,造成不能报道或报道失时的,第1次给予批评教育,第2次劝其自动辞职。

 

第二十二条 凡连续3次或无故累计4次不参加记者团会议和记者团部门会议者,团务委员会将其除名;如有特殊情况连续3次不能到会的由团务委员会会议讨论后决定处理办法;若出现1次缺席例会情况时,由其所在部门进行谈话提醒其本人;例会无故迟到给予批评教育,迟到者由会议主持者记录,并接受全体成员监督。

 

第二十三条 记者团成员若有严重违纪将予以除名;若1次不称职,由指导教师或团长给予提醒,劝其改正;对不听劝告者,给予公开批评;在公开批评后仍不改正,则劝其自动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