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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执行中共安顺学院委员会宣传部《服务承诺制度》、《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12-30 】

安学院党宣发[2015]45号

关于制定执行中共安顺学院委员会宣传部《服务承诺制度》、《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部门、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现将修订的宣传部《服务承诺制度》、《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监督执行。

安顺学院党委宣传部

2015年12月30日

服务承诺制度

一、文明用语,热情服务,礼貌待人。

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证工作时间内有人在岗服务。重大紧急事项可预约,特事特办。

三、服务对象到本部门办事时,经办人要一次性告知办事相关的全部事项和所需的文书材料,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四、忠于职守,廉洁自律,勤政高效,秉公办事,优质服务。

 

首问负责制度

一、服务对象到党委宣传部办理有关事宜,第一位接待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二、责任人应做到热情接待,耐心细致解答当事人提出的问题。

三、对属于责任人自身职责范围内的事务,责任人应认真负责处理、答复,并一次性告知相关的办事程序及要求,能办的事项,应及时处理;对不属于责任人自身职责范围内的事务,责任人应及时将服务对象介绍、引荐到相应工作人员或职能部门。

四、条件不符合或手续不全的,应耐心地做好解释、说明和指导工作。

五、对服务对象所提出的一时难以答复或需请示、协调的服务事项,由首问责任人或相关责任人及时请示、协调后,在5个工作日内再予答复。

 

限时办结制度

一、服务对象到本部门办事,能够当场办理的就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完毕的,一周内告知服务对象办理情况。

二、收到服务对象投送的新闻稿件,应在2个工作日以内按照程序处理完毕。

三、上级转送、交办的事项及时办理和反馈。

四、对服务对象到本部门要求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员经过认真检查核对,认为该事项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制度,应当予以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