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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法治辅导员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2-06-09 】

安学院党宣发〔2022〕32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教育系统校园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大力加强大学生法治教育,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校园,全面提高大学生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使广大学生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大学生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努力营造文明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现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设立1名法治辅导员,并将法治辅导员名单(电子版和纸质版)于6月15日前报宣传部(纸质版名单须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在院系班级举办法治专题讲座或开展以案释法等活动,引导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将举办讲座或其他活动的简报(含图片、文字等)于6月24日之前报送至宣传部。联系人:鲁拉拉,邮箱:646023037@qq.com。

二、其他要求

1.提高认识。各二级学院在接到本通知后,要落实专人担任法治辅导员。担任法治辅导员的同志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担负起开展大学生法治教育工作的责任,积极、主动、及时、认真地开展大学生法治教育。

2.加强配合。各二级学院要大力支持、密切配合法治辅导员的工作,把法治教育列入日常的教育教学内容,并针对大学生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法治教育活动。

3.由于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没有学生,2022年暂时不设立法治辅导员。

附件:1.安顺学院法治辅导员名单

中共安顺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