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学院党宣发〔2021〕47号
各二级党委,各部、处、室: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全校上下学习宪法、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教普法办函〔2021〕5号)和《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开展2021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年11月29日(周一)--12月5日(周日)。
二、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三、具体安排
(一)扎实推进“宪法卫士”行动计划
各二级党委,要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好“学宪法讲宪法”活动进一步加强学生法治教育的通知》《中共安顺学院委员会宣传部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网上答题的通知》《中共安顺学院委员会宣传部关于开展第六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工作提示》等文件要求,细化落实举措,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加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网上学习和“宪法卫士”行动计划,确保学生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注册学习宪法法治知识的参与率不低于总数的80%。
(二)组织开展好“宪法晨读”活动
12月3日上午9:05至9:15,全校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观看“宪法晨读”活动全国直播,同步跟读宪法部分序言及第一、二、五、三十三、四十六、五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十四条内容。特殊情况不能组织收看直播活动并跟读的,要以升旗仪式、主题班会、法治课、社团活动等形式补课。
安顺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创设“晨读宪法”栏目,持续推出宪法晨读音频。
(三)举行宪法知识手抄报制作比赛
请各二级学院在2021年12月2日前至少交一幅参赛作品至宣传部理论科办公室。宣传部于12月3将参赛作品发布至安顺学院微信公众号采取线上投票方式进行评比。本次比赛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1名,评比结果将于12月4日在安顺学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参赛作品要求:1.手抄报必须包含报头、插图和文字等三部分:要有日期、主办人姓名及班级。2.文稿紧扣主题,内容精炼,有创造性,选材巧妙;报头新颖、贴切、有创意。3.要主题鲜明、图文并茂、版式新颖、富有创意,插图应适当、适量。4.手抄报版面分栏要清晰,版面设计美观合理,倡导个性化设计、见解独到、视角新颖。5.文字书写要规范、整洁,用钢笔、黑色中性笔、炭笔、圆珠笔或水笔书写,字数不少于600字,能展示书法水平。6.纸张为A3纸,上下页边距2厘米,左右页边距1.5厘米。7.图片与书写必须为手工绘制,图片类型(如书法、水彩、漫画等)不限,不得用电脑绘制和剪贴;排版新颖,要求原创,不得抄袭。
(四)加强宪法法治宣传教育
宪法宣传周期间,全校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制作展板板报、张贴宪法宣传标语、播放宪法宣传短片、举办宪法专题讲座、主题班会、社团活动、知识竞赛、模拟法庭、推动宪法教育有机融入升旗仪式等多种形式积极营造浓厚的宪法宣传教育氛围,引导教育全校教职工和广大学生的自觉尊法学法用法守法。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至少要采取2种方式,进行学习宣传。
四、工作要求
1.全校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强化宣传报道,努力营造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
2.请各二级学院、各职能部门及时反馈开展情况。要认真梳理“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将参与“宪法晨读”
和开展宪法宣传学生人数、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及其他活动开展情况,附带活动图片、视频等形成综合文字材料,在12月7日上午12:00前,发送至邮箱1273227661@qq.com.
联系人:张蓉
附件:宪法宣传标语参考
中共安顺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