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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贵州省“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材料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04-16 】

安学院党宣发〔2021〕11号


各二级党委,校属各学院,各部、处、室:

近日,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贵州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贵州省“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安顺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贵州省“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相关工作的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现就有关我校活动做如下安排。

1.人文学院、教育学院、党政办公室、保卫处、人事处、统战部4月报送材料。

2.外国语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组织部、教师工作处、工会、学生工作处5月报送材料。

3.物电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资助中心、审计处、科研处、计财处6月报送材料。

4.旅游学院、体育学院、发展规划处、教务处、对外交流与合作处、离退休处7月报送材料。

5.经济与管理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后勤处、博物馆、招就处8月报送材料。

6.继续教育学院、大学公共外语教学部、图书馆、国资处、基建处9月报送材料。

7.艺术学院、数计学院、纪委、机关党总支、团委10月报送材料。

8.政法学院、大学公共体育教学部、学报编辑部、档案馆、屯研中心11月报送材料。

9.农学院、附中、计算机网络中心、实验管理中心、试验区发展研究中心12月报送材料。

以上各单位每月20日之前,至少报送1篇身边好人事迹推送材料(除以上安排的时间点以外,有事迹材料的单位可以随时进行报送,师生事迹材料皆可),推送材料请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党委宣传部邮箱。


联系人:蒋欣原

办公电话:085133228401

邮 箱:asxyxcb@163.com.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贵州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贵州省“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附件2.贵州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贵州省“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通知》(黔文明办[2021]3号)

附件3.《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贵州省“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相关工作的通知》


中共安顺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