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学院党宣发〔2020〕52号
各二级党委,各部、处、室:
现将《市法宣办关于组织参加贵州省“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积极认真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各部门(单位)开展情况于12月18日前报送至党委宣传部理论科(联系人:张蓉 邮箱499226864@qq.com、联系电话:33224133)
附件1:《市法宣办关于组织参加贵州省“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中共安顺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