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学院党宣发〔2020〕51号
各二级党委,各部、处、室: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结合《安顺学院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安学院党宣发〔2020〕50号),现将我校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补充通知如下:
一、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各部门要集中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将开展宪法教育作为加强法治教育、培养法治意识的核心内容,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宪法教育的长效机制。
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着力加强体验式实践式教学,切实提升宪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宪法教育有机融入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社团活动,通过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着力培育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校园法治文化。
二、继续推进“学宪法 讲宪法”网上学习和“宪法小卫士”行动计划。充分利用活动契机,加强组织部署,明确落实举措,细化分工责任,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加第五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网上学习和“宪法小卫士”行动计划,着力提升学习与考试参与率,力争学习教育全覆盖、见实效。
三、继续开展第七届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12月4日,教育部将在北京设立主会场,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活动主要安排为:
(1)9:00-9:05 升旗仪式。
(2)9:05-9:15 宪法晨读。由部领导领读宪法部分条款(详见附件),现场学生及全体人员跟读,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qspfw.moe.gov.cn/,以下简称普法网)收看网络直播,同步跟读。
(3)9:15-9:20 北京主会场领唱《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
(4)9:20-9:45 宣布第五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获奖名单,部分优秀学生进行现场展演。
(5)9:45-10:00 教育部领导讲话。
(6)10:00-10:30最高检常务副检察长讲法治课。
请附中组织好相关活动,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qspfw.moe.gov.cn/,以下简称普法网)收看网络直播,同步跟读。
请有条件的各部门(单位)通过普法网观看直播、参与活动,提高网络接入率,扩大活动覆盖面。
四、工作要求
全校各级各部门要将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要加强新闻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展示活动亮点和教育特色,努力营造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
全校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请附中将参与“宪法晨读”活动的学生人数、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及其他活动开展情况,附带活动情况的图片、视频,形成综合文字材料,于12月5日15:3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1160562240@qq.com。请组织其它活动的责任单位于12月7日上午12:00前反馈活动开展情况(含总结、图片、视频等材料)。
联系人:张蓉 联系电话:33224133
附件: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中共安顺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