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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补充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12-02 】

安学院党宣发[2019]81号

各二级党委,各学院,各部、处、室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黔教办函[2019]683号)精神,现将我校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补充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9年12月1日(周日)--12月7日(周六)。

二、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弘扬宪法精神,厚植爱国主义情怀

三、具体安排

(一)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各部门要集中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新中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的辉煌成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本部门(学院)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将开展宪法教育作为加强法治教育、培养法治意识的核心内容,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宪法教育的长效机制。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着力加强体验式实践式教学,切实提升宪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宪法教育有机融入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社团活动,通过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着力培育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校园法治文化。政法学院要充分发挥自身法学师资优势,以学院为单位开展宪法专题学习宣讲活动。

(二)切实推进学宪法讲宪法网上学习和宪法小卫士活动。充分利用活动契机,继续加强组织部署,细化分工方案,明确落实责任,持续推动青少年学生积极参加第四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网上学习和“宪法小卫士”活动,确保学习教育活动广参与、全覆盖、见实效。活动有关具体要求详见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qspfw.moe.gov.cn/)。

(三)组织参加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12月1日至31日,司法部、国家网信办和全国普法办将联合举办“第十三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各学院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具体要求详见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qspfw.moc.gov.cn/)。

(四)收看《与法同行》法制动漫剧。从11月29日起,省教育厅在官方微信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上推出《与法同行》法制动漫剧。该剧由30个独立的小故事平行构成,每集约10分钟,有较强的哲理性和教育性,积极引导青少年学法用法守法。(收看方式详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将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要健全相关保障机制,在人员、经费、技术、条件等方面给予支持。要加强新闻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展示活动亮点和教育特色,努力营造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

附件:《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黔教办函[2019]683号)

安顺学院党委宣传部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