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学院党宣发[2013]3号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各系、部、处、室部门:
根据安文明委(2013)1号文件《关于印发<“美丽安顺人—爱心传递”志愿服务总队组建方案>的通知》,为促进社会和谐,服务妇女儿童、服务社会,提升妇女文明素质,引领社会文明礼仪风尚, 市文明办、市妇联决定成立巾帼文明礼仪志愿者支队,由市妇联负责牵头管理,面向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及社会各界,招募一批致力于建立互助友爱的人际关系和良好的社会公德,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自愿推广文明礼仪,为社会服务、为群众服务的巾帼文明礼仪志愿者。具体要求如下:
一、巾帼文明礼仪志愿者招募条件
1、年龄在18—35周岁女性,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身高1.63米以上,五官端正、气质好。
2、身心健康,热心公益事业和社会文明礼仪推广,具有奉献精神。
二、巾帼文明礼仪志愿者申报
个人申报或所在部门推荐,填报《市巾帼文明礼仪志愿者申请登记表》,经市妇联审核合格后,向申请人颁发《巾帼文明礼仪志愿者证书》,申请时间为3月1日至12月底。
三、巾帼文明礼仪志愿者义务
巾帼礼仪服务志愿者要遵守巾帼文明礼仪志愿者队伍管理制度;自觉履行巾帼志愿服务承诺,积极参加巾帼志愿服务工作,自觉维护巾帼志愿者组织和巾帼志愿者的形象,自觉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保守服务对象的隐私和秘密;不得以巾帼志愿者身份从事以赢利为目的的活动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四、报名方式
填写申请表,将电子版发送至安顺学院宣传部邮箱(asxyxcb@163.com),并将纸质申请表加盖部门章后交至宣传部宣传科。
联系电话:2214244,联系人:段亚菲。
请我校各部门积极推荐优秀女性报名,请广大女教职工踊跃申请,参与到巾帼文明礼仪志愿者服务队伍中来。
附:1、关于招募“美丽安顺人—爱心传递” 巾帼文明礼仪志愿者的通知
2、巾帼文明礼仪服务志愿者登记表
安顺学院宣传部
二O一三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