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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07-05 】

各系、部、处室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高校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推动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创作和传播,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的通知》[黔教办社(2013)377号]文件精神,现面向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征集廉政文化作品,请各部门认真组织教职员工和学生积极参赛,于2013年8月10日前报送学校纪委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具体参赛作品类别及报送要求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1: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的通知

 

附件2: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参赛作品及报送要求

 

附件3:第二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参赛作品报名表

 

安顺学院监察室

 

二〇一三年七月四日

 

附件1: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

 

廉政文化作品大赛的通知

 

黔教办社〔2013〕377号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纪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中纪发〔2009〕27号)、《教育部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教思政〔2007〕4号),教育部下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3〕15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举办第二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为了做好我省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认真落实大赛方案,充分发动,规范运作,确保效果。要加强宣传,为大赛营造氛围。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比赛,坚决杜绝各类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出将取消参赛资格。

 

二、大赛宗旨:加强高校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推动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创作和传播,展示高校廉政文化建设成果,深入推进廉洁教育进校园。

 

三、参赛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职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

 

四、大赛流程

 

(一)初赛。初赛由各高校参照大赛规则自行组织。各高校于8月20日前将复赛参赛作品报送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社政处。每所高校每个项目限报2项。

 

(二)复赛。复赛由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参照大赛规则组织实施。

 

(三)决赛。决赛由教育部思政司、监察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五、时间安排

 

(一)初赛:2013年8月20日前

 

(二)复赛:2013年8月20日-9月15日

 

(三)决赛:2013年9月16日-9月30日

 

六、参赛作品形式与报送要求

 

参赛作品分为四大类:

 

(一)表演艺术类。包括语言类、歌舞类和戏曲类作品。

 

(二)书画摄影类。包括硬笔书法、软笔书法、绘画作品和摄影作品等。

 

(三)艺术设计类。包括平面设计、民间艺术、数码艺术、雕塑、篆刻、陶艺等艺术设计作品等;大赛单独设立廉政文化大赛主题设计项目,含大赛Logo设计、大赛主题文案、宣传标语文案设计等,每校可报送2项(不计入艺术设计类作品数)。

 

(四)网络新媒体类。包括微电影、动漫、FLASH等。

 

各类参赛作品形式与报送要求详见附件。

 

七、表彰奖励

 

大赛按照所设4个类别,分别评选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含廉政文化大赛主题设计项目),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附件:1.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参赛作品及报送要求

 

2.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参赛作品报名表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6月20日

 

联系人:王如怡 联系电话:0851-5287203

 

蒲亚菲 联系电话:0851-5283154

 

附件2:

 

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

 

参赛作品及报送要求

 

一、表演艺术类作品的要求

 

1.歌舞类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合唱指挥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演唱两首歌,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得伴舞);

 

独唱:可有钢琴伴奏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得伴舞);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独舞、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2.语言类节目:人数不超过30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3.戏曲类节目:人数不超过30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作品报送要求:艺术表演类作品的演出者、作者或指导教师必须是同一高校的师生。节目统一采用DVD光盘形式报送,一式两份。光盘需制作成DVD格式,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歌舞类、语言类和戏曲类需分盘制作,不要将不同类别的节目录制在同一个光盘上。报送的光盘上需粘贴标签注明学校名称,所在组别,节目名称和形式,指导教师姓名。光盘的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指导教师或演员姓名等信息。

 

二、书画摄影类作品的要求

 

1.绘画作品: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等,尺寸均不超过对开(约53cm×76cm)。漫画作品为16K大小。

 

2.书法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3.摄影作品: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寸(约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摄影作品需同时报送电子文件,并附送作品拍摄过程的相关技术介绍。

 

作品报送要求:书画摄影类不用装裱。书画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所在院校、组别、联系电话、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长×宽×高)、创作时间;可写在作品背面,也可附另纸注明。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书画摄影类作品需将作品邮寄到指定地点,并同时报送电子版或作品照片。

 

三、艺术设计类作品的要求

 

艺术设计类作品主要包括宣传招贴、篆刻、民间艺术、数码艺术、陶艺、纸艺等作品。参赛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且从未在其他的竞赛、展览、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参赛者需提交JPEG格式、A1尺寸、横向布置的电子展示文件至少两个。其中应包含作品照片、创意说明以及制作过程的简介。陶艺、纸艺等立体作品应提供至少三幅不同角度的照片。

 

廉政文化大赛主题设计项目,大赛Logo设计要求图形创意独特、形象简洁、形态优美,且具有较强的视觉识别性及亲和力;要包含Logo设计,标准字设计,Logo与标准字的组合,标准色及辅助色的设定,并附以100字以内的设计说明。提交作品规格为A4尺寸,设计格式为AI、CDR或PDF,也可以提交JPG、TIF或PSD格式的位图文件,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即300像素/英寸);大赛主题文案要求紧扣廉政文化特色,文字简洁,优美,有意境,不超过20字;宣传标语文案每条不超过30字。

 

作品报送要求:艺术设计类要求寄送作品原件,如果原件不方便邮寄,请将能反映作品情况的照片以光盘方式邮寄到指定地点。Logo设计及宣传主题文案、宣传标语文案请以光盘形式寄送。

 

四、网络新媒体类作品的要求

 

包括微电影、动漫、FLASH等。作品须为原创,内容应积极健康,紧扣主题,以小见大,微言大义,贴近实际,贴近生活,时间不超过12分钟;漫画类作品要求内含DPI 300、A3大小作品电子原文件及DPI 72、A4大小的JPG格式预览图及电子版报名表的光盘。漫画类作品电子文件格式为TIF、JPG或PSD。

 

作品报送要求:网络新媒体类作品需将含作品内容电子文档光盘邮寄到指定地点。

 

五、所有参赛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组委会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