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对校园网站建设给予经费资助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09-22 】

安学院党宣发[2013]24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部、处室:

 

为加强二级网站建设与管理,切实提高我校网站建设质量。经学校领导批准,宣传部对各部门建设和管理的网站给予经费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站建设经费资助

 

1、资助部门。按照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的《安顺学院机构编制方案》中的部门,对各部门的网站建设给予经费资助。

 

2、资助费用。以部门为单位,每个部门资助1200元。

 

二、资助相关要求

 

经费资助需达到以下要求:

 

1、各部门党政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网站建设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明确一名有一定微机操作水平的教职工为网络管理员,按照2013年省教育厅高校门户网站评估指标(在宣传部网站的下载专区)要求进行建设。

 

2、务必于2013年9月30日前按时完成网站改版、新建、链接、日常内容更新等相关工作(无需改版的部门网站或专题网站,应在9月30日前更新内容)。

 

3、应保持今后网站内容的日常更新和维护(学校将在11月份对各二级网站、专题网站进行评估)。

 

4、各部门的二级网站、专题网站制作完成后,宣传部对其网站建设、网站内容、网站管理、网站功能、网站维护、日常更新等方面进行审核验收,合格后方可发放网站建设经费。

 

联系人:陈碧妹;联系电话:0853——2214244

 

安顺学院党委宣传部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 附件宣传部24号.doc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