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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开展“明礼知耻• 崇德向善在校园”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4-04-24 】

安学院党通〔2014〕10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学院,各部、处、室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会议精神,落实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和省委的实施意见,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20l4年“明礼知耻·崇德向善”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黔文明办(2014]8号)、《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在校园”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黔教社发[20 14]48号)精神,决定在全校广泛开展“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在校园”主题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深刻认识主题实践活动的意义

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源泉。在全校广泛开展“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在校园”主题实践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学校发展改革意义重大。一是推进立德树人的有效途径。活动对助推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有着巨大作用。二是提高道德水平的重要手段。在全校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教育,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能提升全校的文明素质,增强理论自信、制度自信、道路自信和文化自信。三是深化实践教育的有力措施。以开展“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在校园”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抓住立德树人这个学校改革发展之魂,科学分析、深刻认识当前实践教育的不足,将进一步推动教育的改革发展。要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员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迅速兴起明“仁、义、诚、敬、孝”五礼,知“懒、贪、奢、浮、愚”五耻、遵守社会公德、履行职业道德、践行家庭美德和提升个人品德的热潮。

二、认真研究,准确把握主题实践活动的内容

(一)推进课堂教育。学校德育教育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工程,课堂教育是加强学生道德教育的主阵地、主渠道。各校属学院和教师要结合学科特点把德育渗透到教学中。马克思主义学院要在思想政治理论课、形势政策课等课程中开展道德教育。

(二)构建育人载体。1、宣传部(文明办)、校团委承办的学校“道德讲堂”,每周一讲,师生同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和省委五礼五耻“10字”逐句讲解,讲深学透,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营造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校园文化氛围,使“道德讲堂”成为广大师生员工道德自省、自警、自觉、自立,净化心灵、健康身心、幸福生活的平台。2、校团委、学工部、各校属学院及各相关部门要把主题实践活动与重温学习习近平同志“5·9”重要讲话精神系列活动结合起来。要在“学雷锋纪念日”、“五·四”青年节、纪念“一二·九”运动、中华传统节日等期间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道德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氛围。要在“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统领下,结合学生特点和认知规律,将“明礼知耻·崇德向善”活动与“多彩校园·闪亮青春”、“三生四爱五心五好”、“三爱三节”、“祖国好·家乡美”、“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月”等专题活动结合起来,让学生在活动中接受熏陶、启迪智慧、健康身心、幸福成长。

(三)评选道德标兵。要深入挖掘和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每年按照要求推选上报教育厅以表彰、学习、宣传广大教育工作者、师生员工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十大职业道德标兵”、 “十大青年志愿者标兵”、 等,着重推选广大师生员工身边看得见、过得硬、学得到的先进人物,确保评选出的道德标兵可敬、可信、可亲、可学,使广大师生员工在参与中受到教育。

(四)加强师德教育。教师工作处、教务处、各校属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要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为目标,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在学校的各种培训中,将思想道德教育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着力提升教师思想道德水平,并有效运用于日常教育教学之中。

(五)引导道德实践。要通过道德讲堂等加强广大师生员工道德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员工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在生活实践中知行合一,经世致用,身体力行。校团委、各校属学院、各职能部门要以开展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为契机,结合校园文化活动、社会调查、挂职锻炼、志愿服务、专业实习、合作交流等有效形式进行道德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刊物、网络等媒体以及博客、微博、微信、QQ群等新型媒介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不断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一)高度重视。学校各级党团组织、各职能部门、各校属学院要把推进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组织师生员工广泛参与。

(二)迅速行动。要尽快启动该项工作,制定详细实施方案。统一使用“明礼知耻·崇德向善”LOG0标识,学校网站要开设专栏,设置浮动窗口,并在首页建立与“明礼知耻·崇德向善”专栏的链接。各职能部门、各校属学院要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对接协调,并将联络员姓名、性别、职务、办公电话、手机、QQ在4月30日前反馈学校党委宣传部。

(三)奖励先进。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学校将推选报教育厅评选表彰。学校将“明礼知耻·崇德向善”主题实践活动的先进单位和个人、“道德讲堂”的优秀教师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优”评选表彰。

(四)强化督促。各职能部门、各校属学院每周以电子版的形式至少报送1次活动开展的相关信息;年终撰写“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在校园”工作总结,于2014年12月底报学校党委宣传部。该项活动省教育厅纳入对各高校2014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我校纳入2014年度对学校各部门单位的目标绩效考核内容。

联系人:宣传部 段亚菲 电话:2214244

邮 箱:asxyxcb@163.com

中共安顺学院委员会

201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