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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征集“传承的力量”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果展示活动“优秀传统文化公开课 ”“校园古体诗词原创作品”和“校园足球歌曲”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6-06 】

安学院党宣发[2019]35号

各二级党委: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征集“传承的力量”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果展示活动“优秀传统文化公开课 ”“校园古体诗词原创作品”和“校园足球歌曲”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此项工作深入开展,学校将面向全校师生征集“优秀传统文化公开课”“校园古体诗词原创作品”和“校园足球歌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征集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6日。

二、征集内容

征集内容应直接反映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在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方面取得的成果,主要集中在“优秀传统文化公开课”“校园古体诗词原创作品”和“校园足球歌曲”三个方面。

三、征集对象

全校师生。

四、征集方式

(一)讲:传统文化公开课。推荐本校优秀教师为主讲人,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题录制公开课视频(20分钟/课)。公开课的内容是学校体育艺术教育课程,并结合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特色展开,优秀公开课视频在中央级网络媒体平台播出。

(二)创:校园古体诗词师生原创作品、校园足球主题歌。组织本校推荐围绕中华传统节日和日常校园生活开展的、由师生原创的古体诗词;面向全校征集一批能够表达校园足球运动所蕴含的团结和拼搏精神的,并在校园传唱的校园足球歌曲。

五、组织及传播

(一)本次征集活动由中国青年报社负责统筹协调开展。

(二)征集到的优秀作品将择优在中国青年报全媒体传播平台“传承的力量”chuancheng.cyol.com网络专题、中青报APP客户端“传承的力量”栏目、“传承的力量”和“传承的力量大”两个微博话题、教育部网站播出,并拟结合重大活动及重要节日进行播出展示。

(三)学校也将把我校征集到的优秀作品在校园网、微信、校报等平台进行展播。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优秀传统文化公开课”“校园古体诗词原创作品”和“校园足球歌曲”征集活动是教育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的重要举措,各二级学院要提高认识,要广泛利用校园网、班会课、黑板报、手绘报等方式加强宣传发动,把创作征集活动融入专业课进行发动、点拨,在教育、传承中发动更多师生参与征集创作,确保征集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认真落实。各二级学院要发挥专业优势,全面发动,精心组织,发动教师主动创作,发动教师带领学生团体创作,发动教师指导学生自主创作。各二级学院要主动作为,都要积极组织作品上报。特别是人文学院、艺术学院要确实发挥专业优势,人文学院要确实组织好“优秀传统文化公开课”和“校园古体诗词原创作品”征集创作,艺术学院要确实组织好“校园足球歌曲”征集创作,确保每类有2件以上作品上报。

3、准时报送。各二级学院要按照征集作品要求和时间要求,把相关作品报送至宣传部理论科办公室,理论科将汇总后统一上报。联系人:张蓉,电话:33224133,邮箱:1160562240@qq.com

附件:

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征集“传承的力量”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果展示活动“优秀传统文化公开课 ”“校园古体诗词原创作品”和“校园足球歌曲”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