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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组织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5-13 】

安学院党宣发[2019]30号

各二级党委:

中共中央宣传部组织建设了“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并于2019年1月1日正式上线,该平台是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阵地,是新形势下强化理论武装和思想教育的创新探索和重要载体。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学校党委关于“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学习使用的有关要求,根据《中共安顺市委组织部、中共安顺市委宣传部、中共安顺市委讲师团<关于进一步组织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安宣通[2019]19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理论学习。建设“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是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不断深入的重要举措,是全媒体时代推动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学习大国的创新探索。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作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学习先进思想文化和广泛学习各方面知识的重要阵地,在全校营造崇尚学习、加强学习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平台推广。各二级党委要认真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宣传推广工作,要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覆盖、无死角”的总体思路,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健全完善学习组织架构,积极推进“学校强国”进高校工作。要把广大党员师生组织好,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将“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学习使用与党委中心组学习、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以及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结合起来,使“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学习使用工作与其他工作共同推进、一体发展;要依托党、团组织,学生会、社团组织等组建“学习强国”学习小组,形成以党委为主导,以青年学生为主体的学习架构,充分调动教师学生群众的积极性和参与性。

三、明确管理责任。各二级党委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将“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运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安排部署;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及相关职责任务,确保有人抓、有人管。重点要抓好学习管理员、通讯员、评论员“三支队伍”建设,各二级党委要明确一名管理员、一名通讯员和一名评论员。管理员要积极与上级学习组织建立认证关系并认真做好各党支部学习组织创建以及党员信息的录入、维护、学情上报等工作;通讯员要负责开展日常学习、组稿和稿件审核上报等工作;评论员要勤于发声、敢于发声、善于发声,正面引导网上舆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营造良好氛围。各二级党委所选管理员、通讯员和评论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于5月15日前经二级党委书记签字盖章后报宣传部理论科。

四、健全供稿制度。各二级党委通讯员从发文之日起需每月10日前至少向宣传部理论科报送电子稿件一篇,各二级党委书记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上报谁负责”的原则,严把稿件导向关、质量关。报送的稿件可反映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认识和体会,或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的典型做法,文字、图片、视频均可,稿件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背社会公共道德,不得侵权,不得有版权争议。邮箱:1160562240@qq.com

五、加强考核通报。市委宣传部、市委讲师团将把“学习强国”学习积分情况作为干部理论学习考试成绩的重要组成,干部理论学习考试的最终成绩将按照学习积分与干部理论考试得分一定比例进行计分折算。各二级党委管理员要及时创建学习组织,督促党员师生每天登陆进行学习积分,养成良好学习习惯。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将定期对各二级党委组织党员学习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

中共安顺学院党委组织部

中共安顺学院党委宣传部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