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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学院2018年度“12•4”国家宪法日征文评审结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3-08 】

各二级党委,各部、处、室部门:

2018年12月4日是我国的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进一步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形成全校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浓厚氛围,按照安顺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法宣办《关于开展安顺市2018年“宪法宣传月”宣传活动的通知》(安市法宣办[2018]17号)和《安顺学院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安学院党宣发[2018]77号),面向全校师生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学习宣传教育”征文评选活动。活动期间,共收到征文78篇,经过重复率检测、专家评审,共评选出教师获奖论文2篇,学生获奖论文12篇,其中一等奖获奖论文1篇、二等奖获奖论文2篇、三等奖获奖论文3篇、优秀奖获奖论文6篇。获奖结果如下:

教师获奖论文(2篇)

《学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学生处 韦芳)

《学习弘扬宪法精神 推进高校法治教育》(宣传部 蒋欣原)

学生一等奖获奖论文(1篇)

《獬豸的自述》(2018级汉语言2黄凯)

学生二等奖获奖论文(2篇)

《维护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18级汉语言1班穆云青)

《浅谈当代大学生的宪法意识》(15级秘书周国宇)

学生三等奖获奖论文(3篇)

《中国公民的护身符》(2017级教育康复班 付成艳)

《法入我心,生生不息》(朱玉庭)

《高举宪法旗帜 弘扬宪法精神》(2018级思政2班陈彩蝶)

学生优秀奖获奖论文(6篇)

《遵宪而行》(政法学院 方成)

《道德心中存,法律心中放》(2017级思政教育姜河燕)

《宪法——人民利益的捍卫者》(2018级思政2班李娟娟)

《用法律之剑,铸和谐社会》(2018级汉语言1班邓云花)

《学习宪法知识 弘扬宪法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2018级党史潘海毅)

《宪法伴我行》(2018级思政2班唐馨)

安顺学院党委宣传部

二〇一九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