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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纳入政治理论学习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3-13 】

安学院党宣发[2018]9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政治理论学习组:

3月11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大会主席团当日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实施。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纳入近期一段时间的政治理论学习。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政治理论学习组认真学习并做好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可在新华网、人民网及安顺学院网站“下载专区”、安顺学院党委宣传部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中共安顺学院党委宣传部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