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纪委近日下发《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成效考核评价指标》,将巡视有关工作纳入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
《评价指标》分别从巡视工作机构设立、党委承担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巡视整改情况、移交干部问题线索办理、巡视公开等方面细化了具体评价指标、明确了分值权重,将巡视有关工作与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成效考核挂钩。
据悉,党的十八大以来,贵州已完成对219个地方和单位的巡视,巡视全覆盖完成率达79.6%。同时还对4个市(州)、29个县(市、区)、2所省属高校进行“回头看”。并开展巡视整改督查工作,对2014年巡视过的3个市(州)和9个县(区)巡视整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抓好整改落实。 (黔清风 周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