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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新观察:国企怎么改

【来源:来源:新华网 | 发布日期:2013-10-31 】

核心提示: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改革开放的序幕。弹指35年,被赋予重要改革期待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即将接棒。十八大后,履新总书记的习近平将离京调研的首站选在改革先锋省份广东,并在那里对改革提出希望,“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既勇于冲破思想观念的障碍,又勇于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为迎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新华网时政频道推出改革新观察系列策划,从社会、政府、市场、思想等领域撷取深化改革的片段,以期重新凝结改革的共识、重新凝聚改革的勇气。本期聚焦国企改革。

在一系列经济体制改革中,国有企业改革这块难啃的骨头是重头戏。多年来,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但也必须看到,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上一轮改革效应正在逐渐减弱,一些体制机制性矛盾和问题突出地暴露出来,成为阻碍我国经济继续向纵深发展的羁绊。这些羁绊如果不尽快清除,我国经济可能走向死胡同。

中国500强中石化9连冠

政企分开

国企老总“四不像”?

国企是独立法人,是市场经济的一个细胞,而国企却按照行政机构套用行政级别,国企董事会成员和管理层高管却按照行政官员套用级别待遇。矛盾之处在于:国企老总薪酬待遇上按照市场化的企业标准要求与国际接轨,从而拿着天价年薪,而却按照行政级别戴官帽。这种“四不像”机制是中国的特色和专属。

这种做法的弊端是,把市场化的国企仍然按照行政机关对待,使得企政不分,企业不能真正按照市场规律要求运行。而且在国际竞争中容易被市场化程度较高的经济体抓住具有主权背景企业的把柄。这种做法使得国企不能真正成为市场主体,容易背靠国家这棵大树而沾沾自喜,没有创新竞争发展动力。[详细]

取消国企官员行政级别

深化国企改革的第一步就应该先从废除国企高管的行政级别待遇和国企行政级别开始,使国企真正成为市场经济主体而不附带任何行政色彩,真正依靠市场竞争而站住脚,与其他市场主体平起平坐,这将有利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取消国企高管行政级别,彻底断了其行政官员级别待遇的后路,一方面才能使得国企高管一心扑在企业上、背水一战、心无旁骛地把企业搞好,另一方面其拿着高薪也能让民众心服口服一些,再一方面为国企高管彻底实行面向海内外的市场化招聘奠定基础。[详细]

“当不了省长当董事长”暴露国企治理短板

港媒:中央领导层已经决定废除国有企业官员的行政级别

在一些战略产业中打破国有垄断,并将它们开放,允许私营机构参与竞争。与此同时,将对国有企业进行认真改革。在多年的空谈之后,中国政府有望公布具体措施,允许私人投资进入银行、能源、基建和电信等部门。为了进一步实现政企分开,中央领导层已经决定废除国有企业官员的行政级别。[详细]

破除垄断

十八届三中全会:“国民共进”新试验

据一位接近决策层的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国有企业改革是十八届三中全会避不开的话题。国有企业改革下一步的目标,是让国企更加市场化。具体来说,首先是所有国有企业都必须进行公司制改革;在此基础上,除极少数涉及国家安全、国防军工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企业保留国有独资形式之外,其他应发展为股权多元化公司;然后,探索完善国有产权、股权流转机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采访中,多位国资研究专家对记者表示,处在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改革应该先行。“中国国有企业分布很广泛,涉及领域很多,已经到了改革的攻坚阶段,公众对此有很多期待。在竞争性领域,国家应该放弃对国有企业的支持,让国资、民资公平竞技。”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华对《中国经济周刊》说。[详细]

民企“组团”进国企

尽管取消了投资门槛,但民营资本想要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还存在现实的障碍。显而易见的一个障碍就是,不少国企体量巨大,民营企业想要参股并获得一定的话语权,获得10%左右的股份,也需要民营企业拿出数十亿、甚至几百亿的资本。

“民营企业体量小,不愿意进入国企,因为进去了没有话语权,被别人驾驭,主要的利益,甚至全部的利益,都被大股东拿走了,这就导致民营资本没有进入国企的动力。”

“民营企业想要靠资本来获得话语权,短期内是很难实现的。但是可以通过‘累积投票制’来实现。小股东可以把投票集中在一起,选举代言人进入董事会,拥有话语权。”

“累积投票制”指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待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能够防止大股东利用表决权优势操纵董事的选举,矫正“一股一票”表决制度存在的弊端。[详细]

鼓励民资进入垄断领域离不开新一轮国企改革

国有企业分类改革新思路

根据国有企业提供的产品性质及所处行业的差别,可大体上把它们分为竞争性和非竞争性企业,非竞争性国有企业又可分为提供公共产品的企业和从事基础工业、基础设施的垄断性企业两大类。在选择具体的企业改革思路时,并不主张按照市场化要求把全部国有企业改造成以股份公司为主要组织形式的现代企业制度,而应根据国有企业提供的产品的性质及所处行业的差异,选择不同类型的改革战略。

提供公共产品的企业宜选择国有国营模式

大型竞争性国有企业宜进行股份制改造

竞争性国有中小企业宜完全放开 [详细]

惩治央国企高管贪腐

国企改革的反腐切入口

随着,中央加大反腐力度,中石油、中移动、中储粮等大型国企的多名高层管理人员接受调查。特别是国资委主任、前中石油掌门人蒋洁敏涉案,并牵涉到大批相关国企高管。这一系列事件展现了中央前所未有的对国企反腐的重视,也暴露了国企在管理体制上存在的问题。

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努力,中国经济已逐步向市场化转型,但由于历史和制度的原因,国企至今仍然遍及各行业,对很多行业有着实质性的控制。同时,国企腐败的现象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屡有发生,如今发案金额动辄数亿乃至数十亿,且呈现出明显的利益集团化、联合分赃化以及掠夺公开化等特点。[详细]

专家建议国有企业应纳入中央巡视组重点巡视对象

今年开展的两次巡视工作,一个突出特点是,除去各省部级党委之外,巡视组还对中储粮、中国进出口银行、人民大学等企业、高校进行巡视。“必须把国有企业放进来。”张希贤认为,一个国企管的钱比省长管的还多,国企应该接受重点巡视。据悉,根据第一轮巡视工作的结果,中国进出口银行等单位存在利用信贷权谋取私利的情形。[详细]

“打老虎”!中央发力整治国企高管腐败

国企高管腐败三大特点

“天价招待费”缘何成央企腐败死角?

三中全会上的国企改革印记

p-57

十八届三中全会

2013年11月

十七届三中全会

2012年

国资委出台规定,民间投资主体可通过出资入股等形式参与国企改制重组

十六届三中全会

2006年

国资委开始加大中央企业兼并重组力度

十五届三中全会

2003年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挂牌成立

十四届三中全会

1996年

国家经贸委宣布“抓大放小”

十三届三中全会

1991年

山东诸城市探索国企产权实验,通过股份制等形式将国营或集体企业出售给个人

十一届三中全会

1980年

《国营工业企业利润留成试行办法》发布

1979年

首钢等8家国企进行扩大企业自主权试验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