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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卫生计生委:首批医养结合试点示范市确定

【来源:来源:贵州日报 | 发布日期:2016-03-04 】

日前,贵州省卫生计生委发布了《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确定将贵阳市、铜仁市作为省级首批试点示范市,规划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的医养结合试点项目,实现医疗和养老资源的有效融合。

《意见》明确,明年,全省八成以上的医疗机构将为老年人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到2020年,全省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5%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明显提升。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实现有序共享,基本适应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将完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机制,要求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病科;支持床位数在200张以上的养老机构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等;支持床位数不足200张的养老机构设立医务室或护理站,为入住老年人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将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养老服务能力,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社区、居家养老结合,与常住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利用移动医疗终端、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和慢性病监护能力,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此外,充分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依托我省“医疗健康云”的上线以及互联网医院的试点运行,积极开展养老服务和社区服务信息惠民试点。

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可以享受相关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针对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以及老年康复、老年护理等专业医疗机构。在制定医疗卫生和养老相关规划时,要给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留出空间,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凡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限制。相关部门要整合审批环节,明确并缩短审批时限,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