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实践探索和理论思考
──读《贺国强党建工作文集》
近日,《贺国强党建工作文集》(以下简称《文集》)由人民出版社和党建读物出版社联合出版。这是贺国强同志从中央领导岗位退下来后,出版的首部文集。《文集》共收录贺国强同志在不同时期的报告、讲话、谈话、文章、批语、信函210篇,绝大部分为首次公开发表。
2002年11月至2012年11月,贺国强同志先后担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十年间,贺国强同志作为党中央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作为这一时期党的建设工作的参与者和组织者,按照党中央的要求,就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特别是做好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工作和组织工作,形成了一系列文稿。《文集》主要收录贺国强同志在中央工作十年间的文稿,同时也收录了他在地方和中央部门工作期间有关党建工作的部分文稿。《文集》根据党的十八大关于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分为思想建设篇、组织建设篇、作风建设篇、反腐倡廉建设篇、制度建设篇五个专题,内容涉及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
纵观全书内容,有以下几方面的鲜明特点,概括起来就是“四个贯穿、三个体现”:
一、贯穿了唯物辩证的思想方法
贺国强同志一贯注重学习哲学、运用哲学。可以说,按唯物辩证法办事,是贯穿整个《文集》的鲜明特点,也是贯穿贺国强同志整个领导工作历程的重要思想方法。
——用唯物辩证的观点看待和评价干部。《文集》的开篇之作《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认识和处理问题》,是1990年贺国强同志担任山东省委常委、济南市委书记期间在中央党校学习时的一篇理论文章。他在这篇文章中就提出,“评价一个干部,一定要坚持唯物辩证法,要看他的本质和主流,看他的全部历史和全部工作,不能简单地肯定一切或否定一切,更不能只凭个人好恶或主观印象”。在以后的工作中特别是担任中央组织部部长后,他更是多次强调和始终坚持这一观点。在《怎样当好组织部长》中他提出,要全面地、辩证地看干部,既看干部的优点和长处,又看干部的缺点和短处;既看干部平时的表现,又看在关键时刻、在处置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中的表现;既了解干部“八小时之内”的表现,又了解“八小时之外”的情况。他在《用唯物辩证的方法考察评价干部》中指出,必须用历史的、发展的观点看待干部的政绩,“那些虽然眼前效益一时不太明显,但是后劲足、前景看好的,一定要视为政绩,而且对这样的潜在政绩,要格外留意”。
——“查办案件处处需要辩证法”。贺国强同志多次强调,查办案件“处处存在着辩证法,处处需要辩证法”。他指出,要把查办案件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考虑,与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等因素统一起来。他指出,要用历史的观点看待人和事,“有的事情现在看是错的,但在当时的条件下可能是对的;有的事情现在看是对的,但在当时可能是错的,这就需要从事件发生的时间、背景和当时的政策界限等方面分析情况”。他始终把实事求是作为查办案件的基本原则,要求“重证据、重事实,一是一、二是二,不夸大、不缩小”。他坚持用发展的观点来认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强调“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是固定、封闭、静止的计划目标,而是一个动态、开放、发展的系统工程”,必须不断丰富和发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内涵。在《文集》的结尾篇《反对消极腐败,建设廉洁政治》中,他在充分肯定反腐败成绩基础上,分析了党风廉政建设中面临的问题,最后强调指出,要坚定不移地反对消极腐败、建设廉洁政治。
——提倡组工干部、纪检监察干部学哲学。贺国强同志认为“哲学是明白学、智慧学”,“对于领导干部来说,要把思想方法搞对头,最要紧的,就是学习和掌握唯物辩证法”。他多次倡导组工干部、纪检监察干部要学习哲学,提出要把哲学作为一门基本课程,下功夫来学习和钻研,特别是要把其中的基本理论观点和基本思维方法,真正搞清楚、弄明白,并和自己的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认识水平、增强工作能力。